2018青海柴达木职业技术学院录取查询入口
录取规则
第七条 青海柴达木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:
1.根据考生志愿及本院招生计划、省招办投档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,择优录取。
2.外语语种要求:招收英语语种考生,入学后外语课程均使用英语教学。
3.对第一志愿报考本院的考生,学院将优先满足第一专业志愿。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,接受非第一志愿的考生。
4.对符合加分或降分条件考生,按省招委会规定执行。
5.因生源不足,本院可以对招生专业计划进行调整。
6.考生身体健康要求按教育部、卫生部、中国残联印发的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》执行。
7.对男女比例的要求:除化工装备技术专业限招男生外,其他专业男女比例不限。
8.新生复查:新生入校后,学院将对新生进行严格复查,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,取消其入学资格,退回原户口所在地。
第六章 学费及奖助贷学金
第八条 青海省公办普通高校学费将进行调整,具体标准待青海省政府批准后实施。
第九条 学院设有国家奖助学金、国家助学贷款、勤工助学、困难补助等较为完善的助学体系:
1.“国家奖学金”,奖励额为每人每年8000元。
2.“国家励志奖学金”,奖励额为每人每年5000元。
3.“国家助学金”,对高职(专科)学生分三个档次,每年度评审一次,资助额分别为每人每年4000元、3000元、2000元。
4.校内奖学金,分甲、乙、丙等,甲等奖学金每人每学年1000元,乙等奖学金每人每学年800元,丙等奖学金每人每学年500元。
7.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按规定申请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,用于学费补贴。
第十条 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:青海柴达木职业技术学院;毕业证书种类:普通高等学校高职(专科)毕业证书。
第十一条 联系方式:
学院网址:
http://www.qhcdmzy.com.cn 咨询电话:0977—8223210(兼传真)
E_mail:qhcdmzyjsxyzjc@163.com